市民反映播州区播南街道万寿北街现代广场
处理情况: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次日上午7时到场核实,该情况属实。根据《贵州省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22时至次日8时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使用大音量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活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广场舞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活动并调控好播放音乐音量,做到文明活动,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后期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管控,营造宜居城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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